公务员体检关于银屑病的规定 公务员体检有癣
请问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中第三条说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您好,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第三条规定,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我看了你上传的照片,没有影响的。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第四条 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第三条规定,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将被视为不合格。如果你的脸上的疤痕并不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那么你有可能通过体检。
因为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存在纹身不合格。手上有伤疤不符合上面两条,所以考公务员没有影响。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三条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第四条纹身,不合格。
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特殊标准(试行)
1、第九条: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2、第十六条,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职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Ⅰ级(6115(5)项除外)或Ⅱ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第十七条,水上作业人员职位,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中职位以下均为不合格: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色盲、色弱;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纹身;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嗅觉迟钝;乙肝病原携带者;肢体功能障碍;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4、公务员体检标准2022正式版: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银屑病不在脸上能考警察吗
1、不能。根据查询《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三条规定显示,“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所以银屑病只要有就不可以报考,不管轻重。
2、纹身者不能录用。以上任何一种皮肤状况,如被发现,将不满足录用条件,因此在申请公安机关录用时,应确保自身皮肤状况符合规定标准。
3、警校入校身体复检是非常严格的。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合格: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都将视为不合格。
4、法律分析:可以。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规定中,并没有要求人民警察岗位的人身上不能有疤痕。法律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